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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安仁3月12日訊(通訊員 黃祥湖)為嚴格規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倡導移風易俗,根據中央和省委有關規定,日前,湖南省安仁縣下發文件,進一步明確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酒宴的宴請範圍、宴請規格、報告制度和處理辦法等事項,為進一步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打下基礎。
  文件規定,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升學、喬遷、生日、開業等)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婚禮宴請人數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邀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
  文件要求,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副科級以下的向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和本單位負責人;副科級以上的向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本單位負責人和縣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副處級以上的向市紀委)報告,說明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範圍等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葬禮的,應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
  文件還強調,對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違反要求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及貴重禮品,一律收繳。同時,副科級以下的由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制止和查處,副科級以上的由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配合縣紀委黨風廉政室進行制止和查處,對制止不力、查處不力或者不制止、不查處的,依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對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予以問責,並取消單位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原標題:安仁縣全面規範國家工作人員操辦酒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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